宜昌市綠色礦山建設實現礦地雙贏
為落實國家生態文明建設戰略,推進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實施,貫徹落實《湖北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總體規劃》,宜昌市全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一是嚴把規劃,優化礦山布局。我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把采礦權總數和磷礦數量列為約束性指標。到2020年,全市礦山總數控制在351家以內,磷礦采礦權壓減到40家以內。淘汰資源枯竭礦山,整合關閉生產能力15萬噸/年以下的磷礦企業,不新建50萬噸/年以下的磷礦,鼓勵中低品位磷礦采選與利用。加強礦山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到2020年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初步建成以遠安縣“中國生態磷都”為中心的鄂西磷礦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的礦業發展格局。
二是加強儲量監管,促進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建立完善了儲量動態監管制度和考核辦法,督促礦山企業落實礦山地質測量機構和人員,全面實行礦山儲量臺賬,每年開展儲量年報審查和實地核查。探索優化和改進開采技術方法,推廣機械化施工、充填法采礦、中低品位磷礦選礦等先進適用技術,促進磷礦回采率平均水平達到80%以上(個別礦山達到96%),遠高于部頒標準(72%),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三是科學開發,著力建設綠色礦山。我市有原國土資源部授牌綠色礦山11個,數量居全省前列。我們以磷礦為重點,以“廢水不出井、廢渣不下河、堆場有遮擋、流域水質達標、礦山環境優美、礦區產業發展、礦區百姓滿意”為目標,印發《宜昌市綠色礦山創建考核辦法》,建立了綠色礦山建設、實施、考核、退出機制,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組織編制《宜昌磷礦開采污染治理措施》,指導解決磷礦開采、堆存、運輸等環節的污染治理問題,實現礦山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和污染物減排。實行磷礦開采與深加工產銷對接,優先滿足采選加一體化企業生產需要。實施磷礦開采總量和礦權“雙控”措施,以磷礦開采減量促進化工產業減能和資源利用效率提升。2018年在2017年1300萬噸的基礎上繼續減量23%,控制在1000萬噸,2019年下達磷礦開采總量控制計劃1000萬噸,提前2年完成規劃開采指標。開采總量調控與黃柏河流域水質掛鉤,從緊分配黃柏河東支流域年度磷礦開采總量控制計劃。總磷超標的斷面,扣減相應計劃。
四是礦地和諧,共享礦業發展成果。充分尊重群眾意愿,調整礦業產業結構,礦業反哺農業。通過安排礦山就業、發展礦山公園旅游、搬遷安置改善人居環境等方式,幫助礦區百姓增收,促進礦區百姓安居樂業,實現“開礦一處、造福一方;開發一片,保護一片”,做到資源、生態和社會效益統一,走礦產資源綠色生態開發與群眾收益共享的雙贏之路。(開發科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