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正式公布!宜昌試點城市森林花園住宅
為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住宅品質多樣性的需求,穩妥推進城市森林花園住宅項目規范有序落地實施,8月25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宜昌市城市森林花園住宅項目試點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在西陵區、伍家崗區、點軍區和猇亭區試點城市森林花園住宅項目。
《試點工作方案》規定了城市森林花園住宅試點項目的設計要求:一是建筑高度原則上不超過80米,對體型復雜、超出標準要求的項目,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項目所在地區政府會同相關單位共同進行風荷載、結構等試驗或論證。二是建筑風貌需滿足《宜昌濱江地區風貌管控規劃》及相關規劃要求。三是城市森林花園住宅項目戶屬空中花園、空中共享平臺需滿足《試點工作方案》的建筑設計要求,并同時滿足建筑結構安全和使用安全要求。四是戶屬空中花園、空中共享平臺的綠化種植覆土厚度不應低于0.6米(種植喬木區域覆土厚度不應低于0.8米),并滿足《試點工作方案》中綠化工程建設與驗收標準要求。
《試點工作方案》還明確了試點項目的政策支持:一是符合要求的戶屬空中花園水平投影面積的20%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和產權面積;符合要求的空中共享平臺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和產權面積。二是建設項目地面綠地率不低于30%,戶屬空中花園和空中共享平臺綠地面積單獨計算;符合要求的戶屬空中花園綠地面積的20%、空中共享平臺綠地面積的60%折算計入項目綠地面積和綠地率。三是戶屬空中花園水平投影面積的20%計入停車位計算基數,空中共享平臺不計入停車位計算基數。四是建設項目內部的日照以建筑主體為基準面進行計算。
在實施程序上,《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對于擬出讓的城市森林花園住宅項目納入出讓土地規劃條件,并經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同意后按照規劃條件要求執行;對于已出讓尚未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由轄區政府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公平競爭審查后,報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城市森林花園住宅是宜昌對住宅形式的一種新探索。相對于傳統的低層高端住宅,城市森林花園住宅用地更加節約,大面積的垂直綠化更加豐富城市立面景觀,獨有的開敞公共休閑平臺更能促進鄰里交流,同時更能滿足人們對庭院式生活的需求,提升人居環境品質,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推進生態宜居城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