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成效顯著
明確履職主體,清晰權責界線。充分發揮水資源和礦產資源管理經驗,以水資源和礦產資源為重點,編制《宜昌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市政府行使所有權資源清單》,厘清市級管理的水資源和礦產資源明細,明確了12條河流、15個水庫、3個礦種共23項職責的履職主體和權責邊界。
摸清自然家底,落實權益保護。完成市級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6類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核算土地、礦產、森林、草原自然資源資產的經濟價值;完成12條市級河流、15個水庫、22個國有林場的確權登記主體工作;持續開展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資源調查監測統計工作。
創新配置規則,完善工作機制。積極推進水權交易市場化建設,在水權交易成功案例的基礎上,探索編制《宜昌市推進用水權市場改革實施方案》《宜昌市用水權市場管理辦法(試行)》《宜昌市用水權交易規則(試行)》,進一步明確水權初始化分配、水權市場化建設細則。積極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新模式和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積極推進凈礦出讓、利用市級平臺力量推進礦產資源儲備利用,編制《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工作方案》,確定磷、鋰、錳、釩、石墨、頁巖氣等為重點找礦種類,努力實現找礦突破。
強化課題研究,促進成果轉化。開展《宜昌市水權交易實施路徑研究項目報告》《水資源價值評估體系研究—以宜昌市為例》《宜昌市橋邊河流域及官莊水庫流域水資源供需平衡報告》《宜昌市城區土地儲備規模合理性預測研究》《國有建設用地“標準地”管理使用研究報告》和《宜昌市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研究報告》6個課題。其中《宜昌市水權交易實施路徑研究項目報告》《國有建設用地“標準地”管理使用研究報告》和《宜昌市城區土地儲備規模合理性預測研究》已成功應用到相關政策制度的出臺中;《水資源價值評估體系研究—以宜昌市為例》《宜昌市橋邊河流域及官莊水庫流域水資源供需平衡報告》將在后續應用到水權價值評估相關規范制定、水資源分配規則制定中,《宜昌市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研究報告》將為后續宜昌市挖掘生態產品,研究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路徑提供借鑒和參考。努力形成在全國可復制可推廣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委托代理“宜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