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宜昌市夷陵區做法入選全省入市試點典型案例(第三批)
日前
省自然資源廳發布
全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
典型案例(第三批)
推介6地做法
宜昌市夷陵區入選

宜昌市夷陵區入市試點典型案例
采礦用地配套設施建設工程項目
一、案例概況
夷陵區樟村坪鎮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地塊位于樟村坪鎮董家河村,出讓土地共計10宗106.37畝,其中工業用地3宗29.66畝、商業用地2宗33.83畝、采礦用地5宗42.88畝,成交價款合計1471.23萬元,該項目扣除土地開發成本902.91萬元,提取增值收益284.16萬元后,農民集體獲得收益284.16萬元。湖北宜化江家墩礦業有限公司通過拍賣方式取得董家河村10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主要用于建設省級重點項目——江家墩磷礦東部礦段150萬噸/年采礦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該項目規劃布局礦山生態環保項目、礦山管理生活配套項目和工業場區三個子項目,服務于邦普一體化電池材料產業園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總投資11億元,建成后預計年產值10億元,年稅收1億元,吸納就業人數1000人。

采礦配套設施建設項目鳥瞰效果圖
二、具體做法
(一)先行先試,保障采礦用地合理需求。作為全國八大磷礦主產區之一,面對大量采礦用地需求,夷陵區搶抓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契機,以礦山企業用地需求為切入口,將采礦用地保障作為入市試點探索重點內容之一,出讓董家河村10宗106.37畝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用于采礦項目配套設施建設,拓寬了要素保障新路徑,對完善磷礦石產業鏈、推進全區磷礦資源高效利用意義重大。

董家河村10宗集體建設用地拍賣會現場
(二)混合用途,多宗土地統一開發利用。入市主體董家河村委會聘請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對擬入市地塊編制規劃選址論證報告,明確各地塊的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筑高度等規劃指標,優化用地布局和功能定位,將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控制在地上總建筑面積3%以內,按照“分開出讓、統一開發”原則將10宗土地進行拍賣出讓,實現多用途土地混合開發利用。
(三)專家咨詢,確保地價評估科學合理。夷陵區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土地估價報告專家咨詢機制,邀請土地評估機構資深估價師和管理部門人員組成專家組,針對集體經濟組織委托評估機構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召開專家咨詢會,從估價報告格式的規范性、評估方法選擇的科學性、地價評估結果的合理性等內容進行審查把關,確保評估價格科學合理,為集體經濟組織確定入市土地出讓底價提供決策依據和參考。

土地估價報告專家咨詢會
(四)“拿地即開工”,優化流程審批提速增效。考慮到采礦用地配套工程的特殊性、與一般建設工程用地的差異性,夷陵區積極嘗試、探索,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出讓方案和規劃設計方案同步納入區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進行一次性審查,“串聯”審批變“并聯”審批,提高審批效率,有效降低企業成本,助力企業“拿地即開工”。
(五)交地即交證,助力優化一流營商環境。夷陵區作為2024年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試點先行區,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成功入市交易的基礎上,將“交地即交證”改革從國有建設用地拓展至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領域,通過主動對接、靠前服務,推動不動產測繪、地籍調查、成果審核入庫等環節從“供地后” 前置到“供地前”,企業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繳齊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后,開展土地交付并核發不動產權證書,實現入市土地“交地即交證”。

入市土地“交地即交證”
三、取得成效
(一)創新要素保障,有力支撐礦業產業發展。新能源產業的快速發展,使得采礦用地需求越來越大。根據《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采礦用地保障的通知》(鄂自然資發〔2023〕11 號),“采礦用地不符合法定征收條件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通過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方式,辦理集體農用地轉為集體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或者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方式保障采礦用地合理需求”。夷陵區作為全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地區,先行先試通過入市方式保障采礦用地合理需求,筑牢礦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根基,礦山企業拿地吃下“定心丸”,打造了保障采礦用地的“夷陵樣本”。
(二)完善產業鏈條,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水平。江家墩磷礦東部礦段150萬噸/年采礦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集采礦、選礦、銷售運輸于一體,是“磷礦‘磷酸鐵鋰’動力電池及儲能”產業鏈的重要一環,項目建成后,將有助于推動宜昌市磷礦資源開發利用朝著綠色高效、節約集約、環境友好的方向轉型升級,為落實綠色礦山建設、發揮磷礦資源優勢、打造磷礦世界品牌積累有益經驗。
(三)壯大集體經濟,全面激發鄉村振興活力。董家河村出讓10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合計取得增值收益568.32萬元,根據《夷陵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村集體共計獲得凈收益284.16萬元,該項收入主要用于發展集體經濟、化解村級債務、村基礎設施建設、村民社會保障等公益性支出和民生支出,為鄉村振興提供了資金保障。同時,村集體創辦的運輸企業可以承接采礦企業的礦產品運輸業務,實現村集體經濟從“傳統輸血”向“自我造血”轉變,帶動村民就地就業、持續增收,不斷激發鄉村振興內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