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舉辦清單計價標準及計算標準宣貫培訓會
4月9日,在省標準定額管理總站指導下,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市建筑業協會,組織開展了2024版清單計價標準及計算標準宣貫培訓會。本次宣貫培訓會是推動新標準在宜昌市落地落實的有力舉措,將為宜昌城市建設提供更堅實的政策支持。

會上,省標準定額管理總站有關專家,分別就計價標準,房建、市政、安裝、園林等計量標準進行了深入解讀,為參會人員如何準確、高效使用新標準提供了寶貴的指導意見。
一是明確了計價活動應遵循“法定優先、有約從約”原則。這一原則清晰界定了法律法規與合同約定在計價活動中的優先順序,這樣既保障了國家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又充分尊重了發承包雙方的契約自由。在實際工作中,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這一原則處理計價相關事宜,確保計價活動合法合規、公平公正。
二是在項目特征與綜合單價方面有了新規定。新標準對項目特征描述的原則進行了明確,也給出了具體的處理方法。同時,物價變化合同價格調整方法也發生了變化,新增了價格信息調差法,要求在編制工程量清單和進行價格調整時,要更加嚴謹細致,充分考慮各種因素對造價的影響。
三是細化了計量計價風險的規定。新標準在計價方面考慮的因素更為全面,充分體現了發承包雙方的合意。要深入理解風險分擔理論,明確單價計價、總價計價、費率計價三種計價方式與造價項目的對應關系,在合同中合理約定風險分擔及調整方式,有效規避造價風險。
四是最高投標限價的編制依據發生了本質變化。取消了最高投標限價依據定額計價的規定,強化了發包人責任。這意味著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準確性、招標控制價編制、評標環節、物價波動調價、措施費調整等方面要承擔更多的管理責任。對于投標人而言,則要更加注重投標報價編制依據的合理性和風險考慮。
本次宣貫會吸引了全市各區(縣、市)工程造價主管部門、平臺公司、建筑企業、施工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等相關從業人員超250人參會。大家紛紛表示,專家們深入淺出的講解讓他們對新標準的認識更精準,一定會將學習到的新知識、新理念運用到工作實際中,推動宜昌工程造價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
下一步,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將從貫徹計價依據、規范市場行為、加強行業監管、回應市場需求等多方面,確保新標準在宜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