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業務會會議紀要[2019]009號
2019年3月22日,副局長艾長征主持召開業務會議,研究了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宜昌供電公司110kv車土線電力遷改選址等11個規劃事項。現紀要如下:
一、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宜昌供電公司110kv車土線電力遷改選址
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宜昌供電公司申請110kv車土線電力遷改選址,將原架空路徑遷改,以避讓周邊開發用地。
經會議研究,同意遷改選址。
二、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宜昌市猇亭區金猇路、猇亭大道雨污管網改造及配套恢復工程變更
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申請宜昌市猇亭區金猇路、猇亭大道雨污管網改造及配套恢復工程變更。該項目已分金猇路改造、金猇路停車場、猇亭大道改造三個子項辦理了選址意見書,現提出將建設單位由猇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更改為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
經會議研究,同意更改建設單位名稱。
三、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金猇路配套雨污支管網改造(桐嶺路臨時改造)工程變更
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申請辦理金猇路配套雨污支管網改造(桐嶺路臨時改造)工程變更。該項目已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經會議研究,同意重新核發選址,原工程規劃許可證收回作廢。
四、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猇亭園區生態治理配套專用污水管網(興發集團~污水處理廠專線管網改造)工程選址
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申請猇亭園區生態治理配套專用污水管網(興發集團~污水處理廠專線管網改造)工程選址。該項目包含該項目包含興發專用污水管及桐嶺路(民主路-金猇路)雨水及污水管,沿現狀道路兩側敷設。
經會議研究,同意選址意見。
五、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長江大保護(宜昌示范區)先導項目猇亭污水廠網改擴建工程—宜昌市猇亭區生態濕地擴容改造工程選址
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申請長江大保護(宜昌示范區)先導項目猇亭污水廠網改擴建工程—宜昌市猇亭區生態濕地擴容改造工程選址。該項目選址位于桃子沖路和迎賓大道交叉口處,擬用地范圍面積41735平方米,符合猇亭組團分區規劃(正在編制)。
經會議研究,同意選址。
六、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長江大保護(通達至海匯碼頭)生態修復工程項目選址
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申請長江大保護(通達至海匯碼頭)生態修復工程項目選址。
經會議研究,按猇亭組團分區規劃(正在編制)中確定的該區域綠地與廣場用地核發選址范圍。
七、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猇亭織布街江灘綜合整治項目選址
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申請猇亭織布街江灘綜合整治項目選址,主要內容包括場地環境綜合治理、生態護岸工程、碼頭遺址修復和保護工程及綠化景觀工程,現狀不涉及拆遷。
經會議研究,同意選址。
八、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猇亭全通碼頭段(正大路至污水處理廠)生態修復項目選址
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申請猇亭全通碼頭段(正大路至污水處理廠)生態修復項目選址。生態修復范圍為正大路至污水處理廠現狀沿江綠化帶至江堤坡腳,長約2660米,寬約25米。
經會議研究,同意選址。
九、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高馬河(刷子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選址
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申請高馬河(刷子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選址。該項目擬對13.2公里高馬河進行集中水環境整治,對河道進行清淤疏浚,挖填土石方、建設河道生態護坡、改造附屬構筑物等。
經會議研究,同意選址。
十、湖北省宜昌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申請重新辦理宜昌市水文資源巡測基地項目選址意見書
湖北省宜昌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向我局來函申請重新辦理宜昌市水文資源巡測基地建設用地規劃選址意見書。2013年4月,我局向其核發了水文水資源巡測基地(水資源水環境監測中心)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宜市規選址[2013]066號),選址用地性質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積約6895平方米(約10.3畝),容積率不大于3.0。同年8月,市第四次城鄉規劃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湖北省宜昌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水文水資源巡測基地項目設計方案。規劃方案為17層主體辦公樓加5層裙房,總建筑面積29078平方米,容積率3.0。
根據2014年12月《省人民政府關于宜昌市伍家崗區2014年第5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鄂政土批[2014]2683號)以及《省發改委關于湖北省大江大河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程宜昌市水資源巡測基地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5]81號),項目新征建設用地5670平方米,新增建設用地與市水文誰資源勘測局現有業務用房占地面積之和不得超過10畝,新建水資源巡測基地生產業務用房建筑面積1965平方米。
經會議研究,形成如下意見:鑒于該項目發改立項及建設內容、規模等發生較大變化,同意按照省發改委批復的用地(5670平方米)、建設(1965平方米)規模向湖北省宜昌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重新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同時收回原選址意見書作廢。
十一、宜昌市土地儲備中心來函申請下達點軍區巴王店4號地塊出讓土地規劃條件
宜昌市土地儲備中心來函申請下達點軍區巴王店4號地塊出讓土地規劃條件。擬申請地塊位于點軍巴王店片區,牌坊坡路東側,用地面積約82畝,總規(修改)及控規中該地塊用地性質均為居住用地,控規容積率2.0。
經會議研究,形成以下意見:一是原則同意按照控規確定的用地性質核定出讓土地規劃條件,鑒于該地塊位于童家沖水庫下游,項目選址應先征求市水利和湖泊主管部門意見;二是考慮到周邊項目建設實際和城市景觀要求,宜降低開發強度,容積率調整為1.6;三是地塊西側牌坊坡路道路已建成,線型略有調整(與規劃線型略向西偏移),隨道路線型相應調整地塊用地范圍。
參加會議的人員有周宏斌、劉曉華、屈哲、唐鋼、覃遠琳、曹開玉、張翼、唐曉華、杜春華、楊君、張江、馮勁松、王范榮、夏偉榮、李瑩、丁革強、王愛琳、劉遙遙、李源、朱健、徐文峰、杜憲、周琪、田世周、胡凌云等。會議紀要撰稿人員有用地科姚旺、丁革強,市政科王愛琳、劉遙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