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019)6號拍賣出讓公告
宜市拍告字[2019] 6號
經宜昌市人民政府批準,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P(2019)6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1、宗地情況:該地塊位于宜昌高新區白洋工業園臨港大道與馬家鋪路交匯處,出讓土地面積187100.24平方米(合280.65畝)。
2、規劃指標:
根據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下達的《出讓土地規劃條件》(宜市規讓〔20190025〕號),該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商務用地,擬用地面積187100.24平方米(合280.65畝),容積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綠地率不小于30%。其他條件詳見《出讓土地規劃條件》。
3、出讓要求:
(1)該地塊擬按起始價45000萬元公開拍賣交易,競買保證金22500萬元,增價幅度100萬元或100萬元的整數倍。出讓用途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商服用地40年。本次出讓土地使用權不含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
(2)確定競得人后,出讓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按照成交價款的20%轉作定金。競得人須在簽訂《成交確認書》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定金及競買保證金余款轉作土地成交價款。如因競得人原因不能按時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得人繳納的定金不予返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次日起30日內,受讓人必須繳納土地成交價款的50%(含定金);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次日起90日內,受讓人必須繳清余款;受讓人繳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后10日內,出讓人與受讓人進行土地交付并簽訂交地確認書。
(3)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稅源管理的通知》(宜府辦文〔2017〕14號)要求,競買人須承諾競得后,在宜昌高新區范圍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并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簽訂出讓合同、辦理登記。
(4)受讓人必須委托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技術單位編制《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5)因建設需要對地上地下管線(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市政設施、地下管網、通信、電力線等)改變現狀,由受讓人向相關部門申請依法辦理,并承擔費用。本地塊范圍內場平、人防及防洪設施由受讓人負責,費用由其承擔。
(6)受讓人須承諾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
二、競買人范圍及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
三、拍賣方式
本次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人須提交競買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承諾遵守交易須知、交易規則等要求,方可參加拍賣交易活動。
四、拍賣文件的獲取
本次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以拍賣文件為準。競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到湖北華垚拍賣有限公司獲取拍賣文件(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競買申請
競買人可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29日17時前,向湖北華垚拍賣有限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辦理相關競買手續。
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29日17時(以到賬時間為準)。
經資格審查,競買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湖北華垚拍賣有限公司將在2019年7月29日17時前確認競買資格。
六、拍賣時間及地點
拍賣時間:2019年7月30日10時
拍賣地點: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701室(宜昌市城東大道2號7樓)
七、其它有關事項
本次拍賣活動由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湖北華垚拍賣有限公司具體組織實施。出讓地塊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開展示,出讓人和拍賣人不集中組織意向競買人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可自行到現場踏勘。拍賣成交后,湖北華垚拍賣有限公司向競得人收取拍賣傭金人民幣0.8萬元。
八、聯系方式:
1.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號
聯系人:岳佳
聯系電話:0717-6625330
2.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宜昌市城東大道2號
聯系人:夏謙
聯系電話:0717-6866839
3.湖北華垚拍賣有限公司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洪山路81號
聯系人:湯敏
聯系電話:027-86779969
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