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土網掛(2020)13號、14號、15號公告
經宜昌市人民政府批準,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宜土網掛(2020)13號、14號、15號共3個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交易地塊的基本情況
(一)宜土網掛(2020)13號
1.地塊范圍及性質:地塊位于白洋工業園318國道北側,出讓用途為工業用地,行業類別為其他未列明制造業(代碼:4190)。出讓土地面積1921.76平方米(合2.88畝),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本次掛牌出讓土地使用權不含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
2.地塊規劃情況: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出具的《出讓土地規劃條件》(宜市規讓[20190014]號),用地規模45392.76平方米(合68.09畝),已出讓43471平方米,本次掛牌出讓1921.76平方米(合2.88畝)。該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M,容積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40%、不大于50%,綠地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該項目所需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不得超過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其它規劃條件詳見宜市規讓[20190014]號《出讓土地規劃條件》。
3.出讓價格:本地塊掛牌起始價31萬元,競買保證金31萬元,增價幅度1萬元或1萬元的整數倍。
4.掛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競得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按照成交價款的20%轉作定金,競得人通過資格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資料原件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定金及競買保證金余款轉作土地價款。競得人必須在《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時限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如因競得人原因不能按時簽訂《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得人定金不予返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在競得人交清全部土地價款后方能與其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6個月內,出讓人與受讓人進行土地交付并簽訂交地確認書。
(2)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稅源管理的通知》(宜府辦文〔2017〕14號)要求,競買人須承諾競得后,在本轄區范圍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并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簽訂出讓合同、辦理登記。
(3)土地競得人必須委托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技術單位編制《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4)地上地下管線遷移、補償及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承擔。
(5)受讓人須承諾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一年內開工,開工后三年內竣工。
(6)土地競得人必須嚴格按照掛牌出讓公告確定的用途及產業建設和利用土地。
(二)宜土網掛(2020)14號
1.地塊范圍及性質:地塊位于白洋工業園田家河大道與梅子溪路交叉口東南側,出讓用途為工業用地,行業類別為醫藥制造業。出讓土地面積33404.19平方米(合50.11畝),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本次掛牌出讓土地使用權不含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
2.地塊規劃情況: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出具的《出讓土地規劃條件》(宜市規讓[20200014]號),用地規模33404.19平方米(合50.11畝)。該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綠地率不高于15%。該項目所需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不得超過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其它規劃條件詳見宜高規讓函[20200014]號《出讓土地規劃條件》。
3.出讓價格:本地塊掛牌起始價503萬元,競買保證金503萬元,增價幅度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4.掛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競得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按照成交價款的20%轉作定金,競得人通過資格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資料原件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定金及競買保證金余款轉作土地價款。競得人必須在《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時限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如因競得人原因不能按時簽訂《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得人定金不予返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在競得人交清全部土地價款后方能與其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6個月內,出讓人與受讓人進行土地交付并簽訂交地確認書。
(2)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稅源管理的通知》(宜府辦文〔2017〕14號)要求,競買人須承諾競得后,在本轄區范圍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并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簽訂出讓合同、辦理登記。
(3)土地競得人必須委托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技術單位編制《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4)地上地下管線遷移、補償及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承擔。
(5)受讓人須承諾在土地正式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開工后三年內竣工。
(6)土地競得人必須嚴格按照掛牌出讓公告確定的用途及產業建設和利用土地。
(三)宜土網掛(2020)15號
1.地塊范圍及性質:地塊位于雅畈村木材市場西南側,出讓用途為工業用地。出讓土地面積19582.94平方米(合29.37畝),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本次掛牌出讓土地使用權不含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
2.地塊指標情況
(1)規劃指標。根據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出讓土地規劃條件》(宜市規讓[20200004]號),用地規模19582.94平方米(合29.37畝),該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M,容積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不大于50%,綠地率不大于15%。工業項目所需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其它規劃條件詳見宜市規讓[20200004]號《出讓土地規劃條件》。
(2)環保指標。①空間準入標準:按照《宜昌市中心城區環境控制性詳細規劃(2018-2030年)》;《宜昌市環境總體規劃(2013-2030)》以及白洋工業園規劃環評“三線一單”等相關管控要求;②污染物排放標準:符合《工業用地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348〕)-2008)及《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及《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及有關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一般固廢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及2013年修改單的相關規定,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指標》及2013年修改單的相關標準以及其他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③環境質量管控標準:大氣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修改單(2018)標準;聲環境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標準;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7-1995)等相關環境質量管控標準。
(3)投資強度。固定資產投資強度≥100萬元/畝。
(4)稅收指標。土地稅收≥10萬元/畝。
3.出讓價格:本地塊掛牌起始價310萬元,競買保證金310萬元,增價幅度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4.掛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競得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按照成交價款的20%轉作定金,競得人通過資格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資料原件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定金及競買保證金余款轉作土地價款。
(2)簽訂《成交確認書》后30個工作日內,競得人必須繳清全部土地價款。
(3)簽訂《成交確認書》后10個工作日內,競得人必須與高新區管委會簽訂《“標準地”使用協議》,與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標準地”使用協議》的約定使用土地。如因競得人原因不能按時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出讓人將依法解除《成交確認書》,競得人定金不予返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簽訂出讓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由生物園區辦公室與受讓人進行土地交付并簽訂《交地確認書》。
(5)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稅源管理的通知》(宜府辦文〔2017〕14號)要求,競買人須承諾競得后,在地塊所在地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并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簽訂出讓合同、辦理登記。
(6)此宗“標準地”的耕地占用稅由管委會繳納,契稅等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承擔。
(7)該“標準地”的區域評價(環評、礦產壓覆、地災危評、水評)已完成,競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須根據各行業管理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地塊評價(備案)手續。
(8)受讓人應嚴格執行本地塊的規劃條件和掛牌出讓公告確定的用途及產業建設和利用土地、嚴格按照相關指標要求落實。受讓人須承諾在土地正式交付之日起半年內開工,開工后三年內全部竣工,并按《“標準地”使用協議》的約定辦理竣工核驗和達產復驗。
(9)出讓人依據《宜昌市“標準地”出讓工作試行辦法》及《“標準地”使用協議》的約定,對“標準地”辦理不動產權證。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活動。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交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交易在互聯網上交易,競買人須辦理數字證書、交納競買保證金,承諾遵守交易須知、交易規則等要求,方可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五、本次網上掛牌交易的詳細資料,見掛牌交易文件。
六、申請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到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領取掛牌出讓文件,也可在網上下載掛牌出讓文件(gtjy.yichang.gov.cn)。
七、競買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2020年7月27日下午17:00(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八、公告時間: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3日,計20天。
九、掛牌時間: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8日10:00時止。
十、聯系方式及聯系人
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羅洋 0717-4402009
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夏謙 0717-6866839
網 址:gtjy.yichang.gov.cn
www.landchina.com
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