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執行宜昌市城區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的通知
日期:2021-06-08 14:05來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閱讀量:
宜府發〔2021〕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資辦函〔2019〕66號)、《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公示地價成果驗收備案事項的通知》(鄂土資辦函〔2018〕94號)和《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宜昌市城區公示地價體系建設成果的批復》(鄂自然資批〔2021〕28號)等文件精神,現將宜昌市城區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不含夷陵區)和更新后的標定地價(含夷陵區)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宜昌市城區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
2.宜昌市城區標定地價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6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