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劃撥土地使用權辦理協議出讓補繳土地出讓金有關事項的公告
日期:2021-06-29 15:51來源: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編輯: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閱讀量: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落實“一個事項一個部門辦理”工作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我局委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一辦理存量房劃撥土地使用權辦理協議出讓的補繳土地出讓金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1、自2021年7月1日起,市城區(不含夷陵區)范圍內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存量房和個人自建房(含存量劃撥商業土地使用權辦理協議出讓,參照宅基地管理的除外)辦理協議出讓補繳土地出讓金工作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一辦理。
2、補繳標準統一調整為:
(一)房改房:依據《宜昌市國土資源局、宜昌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規范城區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參考價格的通知》(宜市國土資發〔2002〕151號),核算土地出讓金。
(二)非房改房(含存量劃撥商業土地使用權辦理協議出讓):依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范>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8〕4號),采用市場評估方式確定土地出讓金,不再執行“基準地價×45%”標準。
3、我局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動產登記窗口,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評估測算,出具《土地估價結果一覽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動產登記窗口依據《土地估價結果一覽表》收取土地出讓金。
4、辦理地點為市民之家二樓(西陵區體育場路46號)
特此公告。
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