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點軍區橋邊鎮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1-08-25 17:38來源:土地利用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為實施城市規劃,推進舊城改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市政府同意收回位于點軍區橋邊鎮橋邊村范圍內地號240104078(原為江南機械廠使用,原地號為142901030)、240104077(原為點軍交通管理所使用)、240104096(原為橋邊鎮人民政府大橋指揮部使用)、240104045(原為陳紹華個人使用)、240104097(原為陳發梅個人使用)及240104064(原號為070401037)、240104065(原號為070401036)、240104066(原號為070401035)、240104067(原號為070401034)、240104068(原號為070401033)、240104069、240104070(原號為070401038)、240104071(原號為070401039)、240104072(原號為070401040)、240104073、240104074(原號為070401042)、240104075(原號為070401043)等17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實際面積以地籍測量的面積為準),同時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收回土地范圍若有錯漏,以市規劃局下達的拆遷紅線為準。
收回土地使用權范圍內的土地,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儲備,并按城市規劃要求公開出讓。收回土地范圍內的地上建(構)筑物的拆遷補償、安置由土地競得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