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猇亭區工業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2-09-07 16:49來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為實施城市規劃,加快城市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宜昌市城市總體規劃,經市政府同意收回宜昌市猇亭區工業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使用的第190104429號宗地中4598.48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具體位置和面積以規劃部門下達的規劃紅線和地籍測量面積為準)。
收回土地使用權范圍內的土地,擬劃撥給猇亭區計劃生育服務站用于計劃生育服務站業務樓建設。其地上房屋及建(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補償,由猇亭區人民政府負責,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