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三峽大學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2-12-21 16:02來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減輕我省地方高校債務負擔化解高校債務風險的意見》(鄂政辦發〔2011〕79號)及市政府相關專題會議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收回三峽大學西校區劃撥土地約45畝、公房建筑面積約2.4萬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具體位置、面積以市規劃局下達的規劃紅線、地籍測量面積為準)。
收回土地使用權范圍內的土地,按市規劃要求擬用于市中心人民醫院項目建設;其土地及地上房屋、建(構)筑物的拆遷、補償與安置,由市中心人民醫院負責。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