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收回葛洲壩電廠中小學位于西壩濱江路(證號為宜市國用〔2007〕第040101062號)的4779.67平方米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
上述收回使用權的土地,劃撥給宜昌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用于全市中小學老師培訓中心項目建設。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