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4-12-11 16:50來源:利用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放棄土地使用權的申請》,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收回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猇亭區出讓土地11150.40平方米(土地證號:宜市國用〔2002〕第190107002號、土地用途為交通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并注銷原國有土地使用證。
上述收回使用權的土地,按城市規劃重新配置。收回土地的補償及地上建(構)筑物、其他附著物的補償由猇亭區人民政府負責。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