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宜昌長機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4-12-15 11:15來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為實施城市規劃,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收回宜昌長機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港窯路的4214平方米(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宗地號:宜市國用〔2005〕第140101011-1號,準確面積以地籍測量為準),并換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收回土地使用權范圍內的土地,按城市規劃要求,用于青島路箱涵及道路建設,其范圍內的土地、地上建(構)筑物的拆遷補償和搬遷安置工作,由宜昌市東山建設發展總公司負責。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