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宜昌市財政經濟開發投資公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4-12-15 11:19來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為實施城市規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規劃局下達的《出讓土地規劃條件》(宜市規讓函〔20140009〕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收回宜昌市財政經濟開發投資公司位于宜昌市伍家崗區花溪路與柏臨河路交匯處的8310.73平方米(宗地號180104806)和101971.79平方米(宗地號180104807)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注銷其國有土地使用證。
對上述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交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儲備,地上建(構)筑物及青苗拆遷補償由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并按規劃要求公開上市交易,用于項目開發建設。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