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湖北宏峰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5-07-07 10:47來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為加快宜昌市第三十中學(松林路中學)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以及市規劃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申請告知書》(〔2014〕028號)、伍家崗區發改局《關于松林路中學立項的復函》(宜伍發改函〔2014〕8號)、湖北宏峰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關于變更G〔2006〕40號地塊教育設施用地權屬單位的申請》、宜昌市第三十中學與宜昌市伍家崗區伍家鄉旭光村簽訂《征收土地協議書》的要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收回位于伍家崗區松林路與東山二路交匯處湖北宏峰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18790.25平方米(未登記,地上建構筑物已拆遷完成)、伍家崗區伍家鄉旭光村村民委員會2975.67平方米(未登記)國有土地使用權,并同時注銷上述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無償劃撥給伍家崗區人民政府或該區教育主管部門,用于宜昌市第三十中學(松林路中學)建設。旭光村村民委員會使用土地上的建(構)筑物拆遷補償由宜昌市第三十中學(松林路中學)負責。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