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宜昌市婦女聯合會國有土地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5-07-07 10:49來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宜昌市城區土地儲備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有關規定和《關于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項目建設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4〕123號)的要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收回宜昌市婦女聯合會位于宜昌市體育場路7039.53平方米(土地證號:宜市國有〔2011〕第100101113號)土地使用權,并注銷其國有土地使用證。
對上述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無償交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儲備。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