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猇亭區桐嶺社區居委會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5-07-13 16:09來源:利用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為加快實施城市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和《宜昌市猇亭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宜昌市第五人民醫院門診樓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宜猇發改審批〔2015〕2號)、猇亭區桐嶺社區居委會和宜昌市第五人民醫院《土地補償協議》,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依法收回猇亭區桐嶺社區居委會位于猇亭區正大路38號8368.78平方米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并注銷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依法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劃撥給宜昌市第五人民醫院,用于門診大樓建設,地上建(構)筑物的補償由宜昌市第五人民醫院負責。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