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湖北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等國有建設用地土地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5-09-01 16:46來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為加快實施城市規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和點軍區人民政府下達的《房屋征收決定書》(點房征決字〔2015〕1號)以及點軍區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與點軍街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簽訂的《征收補償協議書》,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依法收回位于點軍區卷橋河片區湖北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宜昌市鍛造廠等9家單位26678.49平方米(合40.02畝,規劃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及李萬矩、楊少華、吳曉娟等36戶個人4253.81平方米(合6.23畝,規劃用地性質為居住、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注銷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具體位置、面積以市規劃局下達的規劃拆遷紅線范圍、地籍測量面積為準)。
依法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由宜昌市伍家崗區土地儲備中心儲備,并按規劃要求公開上市交易,用于宜昌市點軍區生態新城項目開發建設,其地上房屋及建(構)筑物的征收、補償與安置,由點軍區人民政府負責。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