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環城南路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5-11-05 17:09來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責任編輯:1 閱讀量:
為加快實施城市規劃,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西陵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書》(西房征決字〔2015〕第4號、第6號、第7號)以及《出讓土地規劃條件》(宜市規讓函〔20140134〕號)確定的范圍,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依法收回位于獻福路、環城東路、學院街、民主路合圍地塊棚戶區改造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具體范圍見拆遷范圍圖),并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若有錯、漏的單位或個人,以市規劃局下達的拆遷紅線為準。
依法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交由宜昌市土地儲備中心儲備,并按規劃要求公開上市交易,其地上房屋及建(構)筑物的征收補償與安置工作由西陵區人民政府負責。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