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城市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收回宜昌人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位于伍家崗區伍家鄉共勤村9993.6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證號:宜市國用〔2006〕第180102008-1號;土地用途:倉儲用地;土地性質:劃撥),同時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