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宜昌市城市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收回宜昌市猇亭工業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位于猇亭區民主路74302平方米中91.57平方米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用途:交通運輸用地)。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