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湖北省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6-12-29 16:35來源:利用科 責任編輯:多夢曉 閱讀量:
為實施城市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收回湖北省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宗共計12016.11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統一編碼分別為420502012003GB00020、420502012003GB00018、420502012003GB00011、420502012003GB00014、420502012003GB00033、420502012003GB00074、420502012003GB00015、420502012003GB00075、420502012003GB00073、420502012003GB00053、420502012003GB00063、420502012003GB00062、420502012003GB00017;土地面積分別為:1138.77平方米、899.21平方米、917.37平方米、616.97平方米、594平方米、537.56平方米、37.17平方米、215.87平方米、213.34平方米、173.88平方米、1063.18平方米、272.45平方米、5336.34平方米;土地性質:劃撥;)和1425.80平方米國有空地,同時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