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伍家崗區沈家店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范圍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8-02-12 17:07來源:利用科 責任編輯:多夢曉 閱讀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收回西南至原預制構件廠,東南至城東半島,東北至伍臨路,西北至沈家店路(伍家崗區沈家店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范圍內)涉及的宜昌市村鎮房屋開發建設公司等單位及個人共計41宗37107.112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注銷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其房屋、建(構)筑物及土地的征收補償由伍家崗區人民政府負責。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