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市財政經(jīng)濟開發(fā)投資公司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8-04-04 15:48來源:利用科 責任編輯:多夢曉 閱讀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的規(guī)定,經(jīng)市人民政府批準,收回宜昌市財政經(jīng)濟開發(fā)投資公司位于宜昌市伍家鄉(xiāng)共和村、前坪村2宗部分(土地證號分別為:宜市國用(2012)第170202806號、宜市國用(2013)第180104806號;土地用途均為科教用地;土地使用權類型均為劃撥,登記面積分別為:38662.48平方米、45220.56平方米;本次收回面積分別為:1920.71平方米、8316.43平方米,共計10237.14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