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三峽大學等單位和個人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8-08-09 17:35來源:利用科 責任編輯:多夢曉 閱讀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收回三峽大學等單位和個人部分國有建設用地,并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具體宗地明細如下:
1.收回位于夷陵大道241-265號單數(shù)號(不含245號)、東山大道(330-338號)雙數(shù)號范圍內的宜昌市中藥材有限公司及代清、朱學龍等單位和個人共計38476.58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
2.收回三峽大學1556.99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宜市國用(2008)第060202107號,土地用途為科教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登記面積411716.21平方米。
3.收回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27910.90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宜市國用(2010)第060202026-3號,土地用途為城鎮(zhèn)住宅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登記面積119046.27平方米。
4.收回宜昌世紀嘉華塑業(yè)有限公司位于宜昌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港窯路23390.07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宜市國用〔2004〕第100206014號,土地用途為工業(yè),使用權類型為出讓,登記面積23390.07平方米
5.收回宜昌開發(fā)區(qū)萬年村18895.54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宜市國用〔2008〕第1401010048號,土地用途為工業(yè),使用權類型為出讓,登記面積18895.54平方米。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