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收回宜昌市麗生醫療設備有限公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9-08-01 17:07來源: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編輯: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閱讀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收回宜昌市麗生醫療設備有限公司位于宜昌高新區生物產業園龍泉鎮車站村36916.22平方米(出讓合同電子監管號:4205062013B00746,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未登記發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
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