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收回宜昌市永興化工材料銷售有限公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24-01-18 16:51來源: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編輯: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閱讀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收回宜昌市永興化工材料銷售有限公司位于猇亭區磨盤村24938.61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宗地證號為宜市國用(2010)第190112038號,使用權面積24938.61平方米,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