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收回宜昌三峽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兩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請示
日期:2024-10-15 08:59來源: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編輯: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閱讀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收回宜昌三峽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原宜昌三峽機場有限責任公司)位于猇亭區黃龍寺居委會(機場路)兩宗共計7267.31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具體宗地情況如下:
1.證號為鄂(2023)宜昌市不動產權第0020516號,使用權面積6943.83平方米,用途為機場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2.證號為鄂(2023)宜昌市不動產權第0020517號,使用權面積323.48平方米,用途為機場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