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收回宜昌金寶樂器制造有限公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25-01-08 17:20來源: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編輯: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閱讀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收回宜昌金寶樂器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北海路、發展大道交叉口東南側4宗共計98318.42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具體宗地情況如下:
證號鄂(2018)宜昌市不動產權第0087254號,使用權面積35112.15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證號宜市國用(2013)第100205024號,使用權面積33930.97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證號宜市國用(2013)第100205030號,使用權面積23106.79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證號鄂(2021)宜昌市不動產權第0093391、0093392號,使用權面積6168.51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