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整規辦發〔2010〕1號 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有關事項的通知
宜整規辦發〔2010〕1號
各縣(市、區)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我市市級及縣級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實施方案已通過省、市兩級人民政府批復,為確保我市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組織實施階段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現就開發整合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行整合公告。各縣(市、區)務必于6月底前將縣級《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實施案》連同省、市批復文件掛網公告。同時,結合工作進度,實時掛網發布礦山關閉、整合公告以及勘查區、調整公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二、完善整合制度。各縣(市、區)應結合上輪開發整合工作制度以及工作實際,進一步建立完善聯合執法、責任追究、監督管理制度,為鞏固開發整合成果,建立長效機制打下基礎。
三、落實整合方案。各縣(市、區)在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期間,要認真對照經批準的整合方案逐個礦區、逐個礦業權進行落實,認真做好被整合礦山的引導工作,確保整合工作的穩步推進。
四、實行目標管理。各縣(市、區)須將整合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整規辦應報請當地政府與整頓規范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單位及鄉(鎮)政府簽訂整合目標考核責任書,并報市整規辦備案。
五、啟動整合月報。各縣(市、區)整規辦應結合市級整合方案工作安排時間,自6月起每月28日前向市整規辦報送紙質蓋章整合進度月報表(表樣附后),同時報送經各級依法批準的注銷登記、劃定礦區范圍或采礦許可證等資料。報送的兩項資料數據應保持一致。
六、依法履行程序。 各縣(市、區)整規辦在關閉或整合礦權的同時,應依法履行相關登記程序。
市縣兩級整合實施方案中涉及關閉礦業權注銷程序主要有兩類。一是各縣(市、區)組織人員實行關閉后,應督促礦業權人按照審批程序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對注銷登記批準資料實行備案。二是因聯系不上礦業權人等原因,不能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各縣(市、區)整規辦應在門戶網站上發布省市縣三級辦理注銷登記公告,公告的時限應符合行政許可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公告時限截止后仍未辦理注銷登記的礦業權,分權限報請上級實行網上公告注銷。如不實行網上公告注銷,各縣(市、區)整規辦應向上級整規辦作出書面情況說明。
市縣兩級整合實施方案中涉及整合礦業權按審批權限落實。一是重點落實省級發證4個整合礦業權劃定礦區范圍工作,包括夷陵區南溝和三堡埡磷礦、長陽鎖鳳灣和王家坪煤礦、宜都夏家灣和三岔河煤礦、遠安廣原柳山溝磷礦和2個探礦權整合。二是各縣(市、區)整規辦要做好本級整合及市級整合礦業權劃定礦區范圍審批及報批工作,辦理完成的資料及時報市整規辦備案。
七、進行中期督查。各縣(市、區)整規辦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合理安排轄區內開發整合組織實施階段工作,在市縣兩級整合實施方案中確定的時限完成任務,市整規辦將在7月底前組織人員赴各縣(市、區)開展中期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