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宜都市微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栗樹墩高嶺土礦采礦權抵押的公示
日期:2018-02-09 14:36來源:開發科 責任編輯:多夢曉 閱讀量:
經雙方協商一致,宜都市微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栗樹墩高嶺土礦采礦權抵押至宜昌市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現就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抵押物基本情況
宜都市微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栗樹墩高嶺土礦采礦許可證號C4205002017057130144495 ,位于宜都市王家畈鎮大溝村四組,有效期至2024年7月27日。
二、本次抵押情況
根據宜都市微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宜昌市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采礦權反擔保抵押合同(編號:2017080801),我局已根據有關規定為該采礦權設定抵押日期為2017年8月8日至2021年8月8日。
2018年1月31日,宜都市微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宜昌市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協商一致,采礦權人申請解除抵押,抵押權人同意提前解除抵押。
根據宜都市微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宜昌市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采礦權反擔保抵押合同(編號:2018013101),宜都市微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栗樹墩高嶺土礦采礦權抵押期限4年,至2022年1月31日。
三、有關說明
采礦權在抵押期間不得轉讓,不得再次進行抵押。
采礦權人應依法開采,如發生違反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主管部門將依法給予包括吊銷采礦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采礦權抵押人承擔。
抵押合同中認定的采礦權抵押金額為雙方當事人認可,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認定。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