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興山縣古井坪錳礦探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宜礦網掛〔2024〕4號)
受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委托,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湖北省宜昌市興山縣古井坪錳礦探礦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一)探礦權名稱:湖北省宜昌市興山縣古井坪錳礦
(二)出讓編號:宜礦網掛〔2024〕4號
(三)地理位置:宜昌市興山縣
(四)勘查礦種:錳礦
(五)出讓年限:5年(自取得勘查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六)勘查程度:調查評價。
(七)勘查范圍:面積15.6520平方公里,拐點坐標如下:
| 1 | 110.5007679 | 31.2212461 |
| 2 | 110.5005405 | 31.2213554 |
| 3 | 110.4949219 | 31.2211415 |
| 4 | 110.4906492 | 31.2208994 |
| 5 | 110.5029168 | 31.2604736 |
| 6 | 110.5145465 | 31.2553923 |
| 7 | 110.503848 | 31.2217715 |
| 8 | 110.5035502 | 31.2214038 |
二、出讓方式
本探礦權掛牌出讓采取網上申請、網上報價和網上競價的方式進行。
三、競買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符合國家規定探礦權申請人資質條件的事業單位法人或獨立企業法人。
(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應急管理部”網站列入“安全生產領域嚴重失信懲戒名單”。
(三)不接受自然人或企業聯合報名。
四、掛牌起始價和增價幅度
(一)本探礦權出讓為無底價掛牌出讓,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柒拾捌萬貳仟陸佰元(小寫:¥782600元)。
(二)報價及限時競價的增價幅度為人民幣5萬元或5萬元的整數倍。
五、探礦權出讓收益繳納
《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探礦權競得人按照《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等相關文件要求,一次性繳納本次掛牌競爭確定的成交價;開采時,每年按照錳礦礦產品上年度銷售收入的1.8%繳納采礦權階段出讓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礦權階段出讓收益=年度礦產品銷售收入×礦業權出讓收益率(1.8%))。
六、競買保證金
(一)參與本次礦業權競買須繳納競買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柒拾捌萬貳仟陸佰元(小寫:¥782600元)
(二)保證金應在提交資質材料截止時間前到達指定銀行賬戶。
七、掛牌出讓文件獲取
本探礦權掛牌出讓在湖北省公共資源產權交易網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www.hbggzypm.cn,以下簡稱交易系統)上進行,意向競買人可登錄該系統瀏覽、下載掛牌出讓相關文件。
八、競買申請
(一)意向競買人在網上參加競買活動前,須辦理數字證書ukey,憑數字證書ukey登錄交易系統提交報名申請、上傳競買資質審查材料和參加競買。
(二)數字證書ukey辦理及相關驅動的下載、操作使用說明、報價規則請參閱交易系統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規”中《湖北省公共資源拍賣交易網礦業權網上掛牌出讓交易規則(試行)》。
(三)資質審查材料的遞交上傳請參閱競買須知。
九、相關時間規定
(一)公告時間: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0日;
(二)提交資質材料截止時間:2024年7月31日10時;
(三)網上掛牌起止時間:2024年7月31日10時—2024年8月15日10時。
(四)如該探礦權在掛牌截止前5分鐘內有人報價的,系統將自動進入限時競價程序,限時競價不受掛牌截止時間限制。
十、風險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存在出讓文件中相關違約情形的,按法律法規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標的瑕疵的影響。由于地質條件的復雜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讓探礦權范圍內的資源儲量與實際情況可能存在差異,競得人應自愿承擔該風險。
(三)礦產資源規劃或產業政策調整對勘查開采的影響,競得人應自愿承擔該風險。
(四)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環境保護要求對特定勘查和采礦方法的限制,競得人應自愿承擔該風險。
(五)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
十一、相關事宜
(一)該探礦權出讓期限為5年,到期后可依法依規申請延續。
(二)競買人在參加競買前須主動向當地政府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咨詢,了解項目前期工作等情況,了解后期勘查開發和生產過程中涉及土地、林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補償、搬遷補償等事宜。
(三)競買時須承諾:若競得該探礦權,在辦理勘查許可證之前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補償,按照綠色勘查相關標準和要求進行勘查。
(四)其他有關事宜詳見網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等出讓文件。出讓文件如有變更,將發布內容變更說明。
(五)對出讓文件和礦業權現狀有異議的,應在掛牌起始日5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湖北省自然資源廳提出。意向競買人提交資質審查材料之前,應當仔細閱讀出讓文件,資質審查申請書一經提交,即認為申請人對出讓文件和礦業權現狀無異議。
(六)本次礦業權出讓網上有關交易過程事宜請咨詢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涉及礦業權本身有關事宜請咨詢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政策有關規定辦理。
本公告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湖北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湖北省公共資源產權交易網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網站、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門戶網站同時發布。
咨詢電話:0717-6742847(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0717-6866839(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