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安:培育新機 “三個三” 政策打包促多贏
近期,遠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創新采取組合供應模式,在收回一宗58.02畝閑置低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重新組織出讓,結合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在鼓勵開發、促進轉讓方面開展系列改革,實現礦權與土地使用權的同步配置。通過應用多項改革創新措施和綜合政策工具,取得助企紓困、穩妥處置閑置土地、支持全縣磷礦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多贏結果。
三新。一是首次開展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模式。將礦業權和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條件、開發要求、標的價值等納入供應方案,實行組合供應,進一步完善磷資源產業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二是深化土地預轉讓制度。積極牽線搭橋,通過招商推介、明確意向用地者,按照“先投入后轉讓”原則,在原土地權利人和意向用地者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后,辦理預告登記,新用地企業憑轉移預告登記證明申請辦理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手續。三是深化“交地即交證”。推動服務流程的精簡整合及再造。與稅務等部門協同配合,在土地供應前開展地籍調查,在新用地企業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的同時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不動產登記,實現“交地即交證”,將原來土地供應之后再進行不動產登記的串聯辦理流程變成同步并行辦理,促進新項目早日投建。
三導。一是成本導向。立足有效節約企業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為用地單位提供更加靈活多樣的資源配置方式,降低企業的用地和用礦成本,提高企業的滿意度和競爭力。二是目標導向。以推動全縣高質量發展為導向,充分發揮磷礦資源優勢,通過“騰籠換鳥”,推動磷礦經濟這一支柱產業從傳統化工向精細化工、新材料方向裂變升級,向建成國內一流的精細磷化工基地邁進。三是公平導向。針對原用地企業因資源和市場原因無法繼續經營、采取依法依規收回土地以化解土地閑置風險的過程中,堅持規范運作,健全平等協商機制,充分尊重原土地使用者意愿,結合前期投入成本、履約情況等多方面因素,加強溝通銜接,合理制定回收補償方案,充分保障用地企業合法權益。
三提。一是提高土地效益。及時有效破解項目“爛尾”危機、土地閑置風險,推動閑置低效用地再盤活再利用,促進全縣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二是提高經濟效益。組合供應模式促進了磷礦行業的集聚和升級,特別是稅收貢獻顯著增加,預計將超過8億元,為地方經濟發展注入強勁動力。同時,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高土地和礦產資源的出讓價格,增加政府財政收入。三是提升品牌效益。將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改革創新與貫徹落實全省關于推動營商環境改革試點工作相結合,創建自然資源系統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試點,及時梳理總結成熟的經驗做法,推出一批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遠安經驗”,打造優化營商環境的“自然資源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