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復議
1. 受理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
2. 申請部門:宜昌市人民政府或者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二、行政訴訟
1. 受理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2. 申請部門:宜昌市西陵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