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中期“回頭看”檢查情況的通報
〔2015〕700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
為持續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建設工程質量,2015年9月21日- 27日,省住建廳抽調專人組成4個檢查組,對全省10個市州及部分縣、市、區的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開展“回頭看”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內容主要涉及四個方面,一是各地貫徹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進展,二是工程項目參建主體市場行為,三是工程質量管理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四是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情況。以保障性住房、棚改安置房等住宅和學校、醫院、商場、辦公樓等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城市軌道交通作為工程項目檢查重點,共隨機抽查31個在建工程項目,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5份,下達執法建議書6份。
檢查表明,各地按照住建部和省廳部署要求,認真抓好工程質量治理責任分解落實,取得階段性成效。五方責任主體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情況較好,在建工程的法人委托書和項目負責人承諾書簽署率(補簽率)達到96%以上,其中新開工工程簽署率達到100%,新竣工工程項目永久性標牌設置率達到100%;大部分地區建立了信息檔案制度,但檔案移交率不高。武漢市加強對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的備案管理。各地組織實施兩次全面排查,不斷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恩施州排查工程824項,下發執法文書232份;黃岡市整合本委部門力量,排查項目580項次,下達執法文書35份;黃石市出臺《黃石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排查項目361項次,下達執法文書29份;襄陽市、十堰市均下達各類執法文書78份;孝感市下發執法文書21份,并將檢查情況登載《孝感日報》予以通報;咸寧市執行《咸寧市項目經理違法違規行為扣分實施辦法》,對6名項目經理實施了扣分。荊州市通過切實開展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將使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更加具體化,組織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質量管理一線人員200多人開展《質量通病防治技術規程》專題培訓。
同時,各地根據要求,加快了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建設進程,建立了“兩年行動”工作臺賬,強化落實層級信息報送機制,大多數地區能夠按要求報送《月度兩年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市場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查處項目基本情況表》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情況月報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檢查發現,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質量責任不落實現象還依然存在。
(一)工程質量治理力度仍需全面加大。部分工程項目五方責任主體履責不到位,少數政府投資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基本建設程序不完善;部分開發區、新區監管力量不足,相關工作落實有差距;層級指導監督、督促整改、落實復查力度不夠;治理行動信息報送及時性、全面性仍有待提高。
(二)建筑市場行為尚待進一步規范。有的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存在未領取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現象。如武漢市軌道交通八號線一期三標段土建工程、黃石市黃金山工業新區百花二期還建小區二標段工程、襄陽恒大名都二期18#工程等;少數建設單位發包不規范,將地基與基礎、基坑支護單獨肢解發包,如武漢市東西湖區凱旋名居商住樓1#-8#樓等;施工總包和監理企業對分包單位資質審查把關不嚴,少數項目存在分包單位提供虛假資質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承攬分包工程現象;部分項目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到崗率不高或管理班子變更頻繁,管理資料存在代簽現象。
(三)工程質量管理仍然存在不足。部分工程施工方案、技術交底質量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過程質量管理粗放,地基、樁基驗槽、基礎驗收未及時辦理手續;質檢員、監理人員對工序質量、檢驗批質量驗收不認真或者根本就未進行驗收,監理人員把關不嚴。如荊州市江陵縣龍湖住宅小區一期工程11#樓,現場未提供第三方沉降觀測數據,已施工至結構12層未提供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報告;現場原材料管理不規范,有的項目未能提供原材料出廠合格證、現場復試報告以及進場驗收記錄,未能提供鋼筋焊接、機械連接工藝性能試驗報告,未能提供現場回填土未做壓實度檢測;部分項目現場原材無檢驗狀態標識,無質量驗收標識,無防雨措施;個別項目的砼強度回彈結果、樓板厚度實測值、鋼筋直徑實測值存在不合格的現象。
(四)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尚存較大差距。施工現場沖洗設施設備設置不全,施工應采取的噴霧降塵、裸土覆蓋或綠化措施落實不到位,建筑垃圾消納控制不力。如黃石市黃金山工業新區百花二期還建小區二標段材料堆放、防塵降塵、材料土方覆蓋以及垃圾消控均不符合要求。
(五)行業監督管理責任落實不盡到位。有的縣市區對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重視不夠,工程質量治理的相關政策、法規、規定沒有及時傳遞到基層、企業、現場,忽視對企業落實責任的檢查督辦,形式多、內容少,效果不明顯。少數監管人員履職盡責意識和檢查執法能力都尚待進一步增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深刻認識工程質量治理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實效性,要以“嚴”的標準、以“實”的精神,抓好工程質量治理工作。
(一)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各地要對本次督查中指出的問題,結合排查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整改。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要在一定區域內對其承攬的工程予以停工整改;某區域存在問題突出且帶有共性的,該區域所有在建工程一律限期整改。對本次督查所下達執法建議書、整改通知書的項目,要將整改措施、處理結果于2015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材料報送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深入推進治理行動。繼續加大工程質量治理工作推進力度,強化層級檢查指導,持續深入開展工程質量問題排查和執法,始終保持治理行動高壓態勢。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明確治理重點,找準薄弱環節,加大檢查頻次和執法力度,創新監管手段,實行市場與現場聯動。
(三)狠抓主體責任落實。各地要按照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要求,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上限進行處罰,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還要采取納入“黑名單”管理、市場準入限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不良行為記錄等行政管理措施。對責任主體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理結果及時予以公示,并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媒介輿論作用。
(四)突出抓實質量監管。各地要按照年度質量管理工作要求,持續加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有關責任主體和機構質量行為檢查力度。結合當地實際,有針對性地加大重點和關鍵環節檢查力度,將問題查透、查實。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有關部署要求,強化管理措施,確保建筑施工揚塵得到有效防治。
(五)加快平臺建設進程。各地要按照《關于實行施工許可網上辦理的通知》(鄂建辦〔2015〕222號)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通過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辦理新開工項目的項目報建、施工圖審查、招投標備案、合同備案、質量安全監督受理、施工許可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等七個環節業務;2016年1月1日起,通過“一體化”平臺統一編號、自動生成施工許可證,非“一體化”平臺印制的施工許可證一律無效。已建自有平臺的地區,要加快中間數據庫建設,確保在時間節點前做好施工許可證網上辦理工作。嚴格按照省廳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把握要求和節奏,按時保質實現全省數據庫信息互聯共享目標。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