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第三次檢查情況的通報
〔2015〕965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
為持續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全面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保障建設工程質量,2015年11月25日- 12月5日,省住建廳抽調專人組成7個檢查組,對全省16個市州及部分縣、市、區的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開展2015年度第三次監督執法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內容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各地貫徹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進展,二是工程項目參建主體市場行為。以保障性住房、棚改安置房等住宅和學校、醫院、商場、辦公樓等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城市軌道交通作為工程項目檢查重點,共隨機抽查50個在建工程項目,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8份,下達執法建議書1份。
檢查表明,各地按照住建部和省廳部署要求,認真抓好了工程質量治理攻堅階段各項工作的落實。五方責任主體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情況較好,各項工作指標較前兩次檢查均有所提升,在建工程的法人委托書和項目負責人承諾書簽署率(補簽率)達到97%以上,其中新開工工程簽署率達到100%,新竣工工程項目永久性標牌設置率達到100%。同時,各地根據要求,加快了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的應用,黃岡、荊門等地依托平臺較好地開展了施工許可網上辦理工作,蘄春縣建立完善了綜合監管系統,規范了行政監管執法程序。各地均建立了“兩年行動”工作臺賬,強化落實層級信息報送機制,大多數地區能夠按要求報送《月度兩年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市場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查處項目基本情況表》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情況月報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檢查發現,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質量責任不落實現象還依然存在。工程質量治理力度仍需全面加大。部分工程項目五方責任主體履責不到位,基本建設程序不完善的情況較為突出;部分開發區、新區監管不到位,層級指導監督、督促整改、落實復查力度不夠等情況依然存在;檢查中項目經理、項目總監未按要求履職,項目管理資料代簽情況比較突出;部分地區二級分包市場不規范等問題仍然存在;部分項目存在工程款未按約定支付的情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深刻認識工程質量治理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要以“嚴”的標準、以“實”的精神,抓好工程質量治理工作。
(一)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各地要對本次督查中指出的問題,結合排查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整改。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要在一定區域內對其承攬的工程予以停工整改;某區域存在問題突出且帶有共性的,該區域所有在建工程一律限期整改。對本次督查所下達執法建議書、整改通知書的項目,要將整改措施、處理結果于2016年1月10日前以書面材料報送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深入推進治理行動。繼續加大工程質量治理工作推進力度,強化層級檢查指導,持續深入開展工程質量問題排查和執法,始終保持治理行動高壓態勢。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明確治理重點,找準薄弱環節,加大檢查頻次和執法力度,創新監管手段,實行市場與現場聯動。
(三)狠抓主體責任落實。各地要按照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要求,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進行處罰,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還要采取納入“黑名單”管理、市場準入限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不良行為記錄等行政管理措施。對責任主體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理結果及時予以公示,并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媒介輿論作用。
附件:檢查發現問題突出的項目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