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關于開展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查的通知
宜市住建文〔2015〕40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高新區建管辦、葛洲壩基地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加快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全面落實工程參建主體質量責任,根據省住建廳《關于組織開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鄂建辦(2015)64號)的文件要求,市住建委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工程、大型公共建筑、高層建筑、市政基礎設施、質量管理標準化試點項目。
對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工程全部進行檢查。對企業信用等級為B級、C級的施工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實行全數檢查,對企業信用等級為A級的施工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實行抽查。
二、檢查內容
(一)貫徹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情況,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情況,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質量問題及事故查處情況等。
(二)項目參建各方主體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及工程實體質量情況,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及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情況,項目及企業自查情況等。
(三)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檢測、施工圖審查等有關單位,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四)試點企業及其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推進情況。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城區在建項目。5月15日前各施工企業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自查工作;5月15日起,市住建委組織開始對城區在建項目進行檢查。
(二)各縣市區在建項目。施工企業于5月15日前完成自查;5月30日前,各縣市區住建局完成對轄區在建項目的檢查;5月30日起,市住建委將對各縣市區在建項目進行抽查,抽查數量為每個縣市區不少于2項,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1項。
四、檢查結果處理
檢查結束后,市住建委將對檢查結果予以全市通報。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安全隱患的企業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記入誠信檔案;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的,將實施行政處罰,記入誠信檔案并予以公布。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