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關于對湖北核工業巖土工程勘察設計院出具不實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的通報
宜市住建文〔2016〕89號
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各勘察設計單位:
近日,我委在檢查中發現,湖北核工業巖土工程勘察設計院在承接巖土勘察任務中,嚴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違反巖土勘察強制性標準,出具的《宜都市蓮花堰漁洋河大橋加油站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內容不真實。為規范我市勘察市場秩序,提高勘察質量水平,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經研究現通報如下:
經我委審查發現,送交審圖的《宜都市蓮花堰漁洋河大橋加油站巖土工程勘察報告》(以下簡稱“勘察報告”)存在兩種不同版本,且均注明為初勘報告。兩種版本的《勘察報告》封面、扉頁、出圖日期、勘察作業時間、場地位置相同,但鉆孔、取樣、測試等實質內容存在不一致,部分數據相互矛盾。《勘察報告》中同一時間、同一勘察作業面地面高程整體相差5.5米;勘察孔孔口高程完全一致,高程測量不真實;同一次土樣的兩份土樣試驗報告單內容也不相同,取樣孔位置和測試數據存在人為編造。
現對湖北核工業巖土工程勘察設計院予以通報批評并實施不良行為記錄,請各勘察設計單位引以為戒,認真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采取切實措施確保勘察質量。今后,我委將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勘察設計單位,除通報批評外,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