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宜昌市城區工程質量檢測市場專項整治第一次檢查情況的通報
宜市住建〔2017〕66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高新區建管辦、葛洲壩基地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嚴厲打擊虛假檢測行為,有效整治檢測市場秩序,充分發揮檢測對工程質量安全的保障作用,根據省住建廳《關于開展工程質量檢測市場專項整治的通知》(鄂建辦〔2017〕88號)文件要求,我委于5月下旬在城區范圍內開展了2017年第一次工程質量檢測市場專項整治檢查?,F將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開展,共抽查13家檢測機構,其中主城區10家全數檢查,猇亭區、夷陵區及葛洲壩各抽查1家。檢查內容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及培訓考核、檢測信息及合同登記、質量體系、設施和環境、儀器設備及標準物質、檢測工作、原始記錄及報告、檔案工作等內容。
從檢查情況看,大多數檢測機構能夠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和規范性文件要求,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硬件設施建設、人員素質和檔案管理均有明顯改善和提高。檢測機構的質量意識普遍增強,檢測質量行為進一步規范,檢測能力進一步提升。本次檢查共下發整改通知13份。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機構執行管理文件不嚴格。部分檢測人員、設備信息未錄入省檢測信息監管平臺,或已錄入人員信息不全、檢測人員上崗證不在有效期,設備未上傳檢定或校準證書;檢測合同未在項目所在地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登記。
(二)部分機構人員配置不符合要求。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無工程類中級職稱,未指定關鍵崗位代理人,質量監督員、內審員無正式任命文件;分支機構負責人與授權簽字人未到崗履責,如湖北陸誠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三)部分機構人員培訓考核不符合要求。如培訓人員未全覆蓋,無培訓計劃或培訓計劃未覆蓋全年,培訓內容不全,培訓記錄檔案不完整。
(四)部分機構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如內審未覆蓋評審準則全部要素,無整改驗證記錄、無預防措施記錄;管理評審輸入與輸出信息量不足,評審信息無建設性意見,無整改內容及驗證資料;儀器設備期間核查作業指導書核查方法不正確,核查記錄填寫內容不全;無質量監督計劃與實施細則。
(五)部分機構檢測原始記錄不規范。記錄填寫內容不全,檢驗、校核人員未簽字,修改不規范,記錄數據修約不符合要求
(六)部分機構未嚴格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檢測。如湖北陸誠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砼試件抗壓試驗承壓面選擇錯誤,砼配合比設計水膠比選用不符合規范要求。
(七)部分機構檢測設備不符合標準要求。部分輔助設備損壞未及時維修,仍使用;部分設備無狀態標識,測量精度不滿足標準要求,安裝不符合標準要求;部分主要試驗設備無使用記錄;未配備標準物質,未進行設備的標定,檢測數據存疑。如宜昌金地工程測試有限公司門窗保溫性能檢測未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絕熱材料導熱系數檢測未見導熱系數儀標定用標準板。
(八)部分機構試驗環境和安全條件不符合要求。如檢測水泥比表面積區域未與其它區域有效隔離,防水材料試驗室與砂石、土工試驗室未有效隔離,沸煮箱無安全防護措施,存在安全隱患。
(九)部分機構樣品管理不到位。如砼樣品流轉不規范,樣品未標識直接進入力學實驗室;砼標準養護試件無出入庫登記記錄;同條件砼試件未及時檢測;水泥養護箱養護水槽內水深不足,不滿足養護條件;水泥留樣不規范,封條未固定。
三、處理意見
對質量行為不規范、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未嚴格執行標準規范和相關管理規定的湖北陸誠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宜昌金地工程測試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并約談企業負責人。
四、下一步工作
(一)嚴格整改。各檢測機構對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方案,徹底進行整改。同時要以本次檢查為契機,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規范內部管理,嚴格執行技術標準,確保檢測質量。
(二)加大檢測市場監管力度。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檢測機構的監管,進一步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