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下半年宜昌市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抽查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住建局、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設計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工作質量,強化源頭管控,根據省住建廳《關于開展2023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廳頭〔2023〕2099號)、《關于開展2023年全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質量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廳頭〔2023〕2112號),宜昌市住建局對市本級和縣市區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底取得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情況進行了抽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例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共抽查房建市政工程33項,其中建筑工程29項(公共建筑19項、居住建筑3項、工業建筑7項),市政基礎設施工程4項,涉及建設單位33家、勘察單位6家、設計單位27家、施工圖審查機構13家。共發現質量問題591項,其中違反強條項目其中違反強條項目3個5項。同時,本次抽查還以項目為導引,對施工圖審圖機構履行勘察設計質量情況進行了考核評價。
從抽查檢查情況看,大部分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均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技術標準開展勘察設計和技術審查。部分設計單位未嚴格按標準規范設計,圖審機構漏審設計缺陷,給建設工程留下質量和安全隱患。本次檢查未發現勘察設計企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超資質、超范圍承攬業務情況,宜昌市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總體可控且穩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整體看,新實施規范理解和執行不理想。按專業來看,建筑專業問題最為突出,結構次之,勘察、暖通專業發現的問題較少,電氣專業整體設計質量最高。本次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具體見附件):
(一)建筑設計方面。
一是設計深度不足,不能有效指導施工。例如:屋面保溫層厚度未注明;未明確屋面、室內工程的防水設計使用年限;未明確外墻、室內工程的防水等級或做法;幕墻跨防火分區未標明縫隙封堵做法;墻體尺寸未定位、材料未交代、未明確各構造層次的厚度、未明確耐火極限、裝修做法缺失等。
二是設計精度不高,圖之間存在沖突。例如:同一專業圖紙中,平立面圖與大樣圖不相符;不同專業圖紙中,同一構件尺寸不同等。
三是設計未充分考慮功能實現,尤其是無障礙設施缺失。例如:公共建筑無障礙衛生間內部普遍漏設多功能臺、掛衣鉤和呼叫按鈕;未設置無障礙停車位;無障礙衛生間未采用斜面過渡;公共衛生間隔間不滿足平面最小凈尺寸規定;疏散出口門未向疏散方向開啟;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內的墻上設置其他門、窗等開口;衛生間未采取防止視線干擾措施;外窗的氣密性設計等級較低;辦公室的門凈寬小于1000mm;無障礙門凈寬不足900mm;衛生間洗手盆水嘴中心與側墻面凈距小于0.55m等。
四是裝飾裝修設計消防問題突出。例如:裝修改造工程未對所在建筑的消防情況進行說明;未考慮裝修材料的燃燒等級;平面布局改造后安全出口數量和疏散距離不符合要求;噴淋頭布置距離過遠;設置排煙設施的建筑內,敞開樓梯的開口部未設置擋煙垂壁;防火分隔處未按規定設置相應等級的防火門(窗);未明確新建隔墻的耐火極限參數;設計未明確空間功能和使用人數,無法判定消防設施和疏散設置是否滿足要求等。
五是節能和環保設計含糊不清。例如:未提供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提升證明文件;節能設計類別錯誤;室內污染物類別考慮不全,多項控制指標與規范要求不一致;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建筑內保溫材料未采用A級保溫材料;建筑的外墻外保溫系統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時,防護層厚度首層小于15mm;設置開關、插座等電器配件的部位直接設置在保溫材料上,周圍未采取不燃隔熱材料進行防火隔離等。
(二)結構設計方面。
一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管理標準存在執行不到位的情況。例如:引用規范圖集和地區標準有誤或過期;結構設計缺少必要規范;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和結構設計工作年限概念混淆。
二是設計深度和嚴謹性不足。例如:建筑專業抗震設防類別與結構專業抗震設防類別不統一;無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未注明場地的抗震地段;未注明沉降觀測點位置;各結構單元間的抗震縫凈寬未注明;隔墻選用材料錯誤;未明確砌體材料的強度和規格;裝配式結構缺少部品部件的拆分設計圖;缺少局部構件設計詳圖;重要結構構件未注明尺寸;重要構件遺漏配筋要求;材料強度設計值取值有誤;同一專業不同圖紙內容相互矛盾等。
三是結構驗算有誤,例如:力學模型選取錯誤;剪重比過小,不滿足規范要求;結構局部剛度不足,局部抗震性能不足;局部彎矩放大系數錯誤;構件承載力算法錯誤;層間最大位移比超限;地基基礎設計等級錯誤;缺乏撓度、裂縫寬度計算等。
四是結構構造或配筋錯誤。例如:抗滲等級設計錯誤;重要結構構件尺寸不當;重要結構構件配筋率不滿足要求,甚至低于最小配筋率;承受動力荷載梁漏設吊筋;深受彎構件漏設腰筋;約束框架柱其箍筋未按規范要求全長加密;廠房結構缺少柱間支撐等。
五是荷載輸入參數有誤。例如:風荷載、雪荷載、活荷載等取值存在嚴重錯誤;地面粗糙度類型選取不正確等。
(三)給排水設計方面。
一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管理標準存在執行不到位的情況。例如:引用的圖集和規范已廢止;消防水池(箱)的高低報警水位不滿足《湖北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疑難問題技術指南》要求等。
二是設計深度和嚴謹性不足。例如:熱水平面圖及系統圖均未設置滅菌設施;屋面雨水排放未設置溢流設施;設備基礎尺寸不明;減壓閥節點后漏設壓力表;節水設施考慮不足等。
三是設備或構件布局不合理。例如:設計消火栓和立管無法固定安裝;滅火器布置不合理;衛生間噴頭布置不滿足規范要求;公共建筑局部匯水面積較大,立管排水能力不足;多個項目給水引入管與排水排出管的凈距小于1m;人員密集場所水龍頭選型錯誤;管徑尺寸不足等。
四是消防設計問題較為突出。例如:漏設室外消火栓,個別項目甚至無法提供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文件;未明確自噴噴頭和消火栓栓頭選型;噴淋頭布置距離過遠;室外消火栓周圍未設置防撞設施;消防控制室未設置防水淹的措施;水泵結合器僅說明未在圖中繪制;消防給水設計關鍵參數未標注或標注錯誤等。
(四)電氣設計方面。
一是設計依據交代不足,或引用已廢止的規范、技術標準等。例如:設計依據缺少《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消防設施通用規范》《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建筑防火通用規范》等。
二是節能不滿足規范要求。例如:設計照度及功率密度不合規;重要設備效能等級要求錯誤等。
三是設備或線路布局不合理,例如:照明回路供電半徑過長;安全出口外面缺少應急照明燈具;電氣設備選擇有誤;廣播線路未獨立敷;管線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和交叉時的最小垂直凈距不合規等。
四是消防設計隱患較多。例如:消防電梯技術要求未表達完善;線纜未說明燃燒性能要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未單獨設置配電回路;未標注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箱初裝容量等參數。
(五)暖通設計方面。
一是設計依據交代不足,或引用已廢止的規范、技術標準等。例如:設計依據缺少《湖北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疑難問題技術指南(2022年版)》 。
二是設計完整性和深度不足。例如:應設置防排煙設施的未設置;未提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圖、相關計算書;前室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位置不符合要求時,樓梯間采用自然通風;機械加壓送風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距離過近;排煙口未設置在相應防煙分區內;補風系統與排煙系統風管共井布設;計算排煙量過小;管道穿越防火隔墻處未設置防火閥;擋煙垂壁距地高度設置過低等。
(六)市政設計方面。
一是引用已廢止的圖集、規范、技術標準等。
二是設計交代不全,無法指導施工。例如:某橋涵設計圖,未注明采用的檢查井頂板型號及圖集頁碼,缺少頂管工作井、接收井底板設計圖紙,缺少上游端箱涵結構圖,污水管附屬構筑物的防腐蝕措施;某排洪溝工程設計圖,缺少明渠和箱涵連接構造圖;兩種不同牌號的鋼筋未使用不同符號表示等。
三是計算錯誤或存在設計缺陷。例如:對超深排水檢查未提供結構計算書;排水檢查井內未設置消能措施;計算暴雨流量時,累計匯水面積算法有誤等。
(七)工程勘察方面。
一是引用已廢止的圖集、規范、技術標準等。
二是部分勘察報告編制深度不足。例如:缺少土樣采取方法及土試樣質量等級;缺少邊坡工程勘察等級;缺少邊坡設計與施工應注意的問題;缺少邊坡監測方案建議;缺少原位測試成果表;缺少對緊鄰既有建筑物的保護要求;缺少成樁風險評價等。
三、處理意見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規則》和《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信用管理辦法》,結合實際,做出以下處理意見:對于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的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以及圖審單位,宜昌市住建局組織對其實施信用懲戒并依法追究責任。對本次發現勘察和設計問題的相關責任單位,應及時修改完善有關勘察設計文件。對于已按原設計文件開工建設的項目,設計單位需及時進行設計變更,并經原圖審機構審查合格后,由建設單位及時組織整改,整改結果應在本通報下發之日起30日內報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復核,通過后報市住建局匯總。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切實強化主體責任。繼續強化建設單位的工程勘察設計質量首要責任,進一步嚴厲打擊以不合理壓價或低于成本價發包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等違法行為,堅決杜絕以“優化設計”等名義變相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標準的行為。督促指導各勘察設計單位嚴格落實建設工程主體責任,加強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強化對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的學習培訓,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質量內控制度,嚴格執行工程技術標準規范和勘察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組織開展消防、建筑節能、無障礙設計等技術標準和政策的宣貫培訓,從源頭提升勘察設計質量。
二是嚴格落實審查責任。加大圖審機構的監管力度,督促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技術力量配備和職業操守的培養,認真執行全省施工圖聯審改革的相關政策規定及技術要求,嚴格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技術標準開展審查工作,對帶有“嚴禁”“必須”“應”“不應”“不得”要求的非強制性條文情況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施工圖審查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三是強化主管部門監管力度。督促指導各級住建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推動監督檢查制度化、常態化和規范化。對發現問題較多、管理薄弱的責任單位加大檢查頻次,定期通報存在勘察設計違法行為的單位,對施工圖審查等技術服務機構執業情況進行常態化抽查,堅持事前勘察設計項目動態監管和事中事后質量抽查相結合,形成勘察設計質量監管閉環,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強化市場主體培育,逐步壯大本地專家隊伍,確保宜昌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效提升。
附件:宜昌市2023年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抽查情況問題匯總表.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月 17日